2019年9月24日 星期二

論香港反送中運動之源起、性質與發展: 一場二十一世紀爭取民主與自由的悲壯歷史


香港反送中運動之源起、性質與發展:
一場二十一世紀爭取民主與自由的悲壯歷史**

李瑞全

引言

自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以來,香港對於國內的社會政治運動都較多的資訊和了解也常有強力的支持和保護被追捕者。香港市民基本上都認同中華民族與中華文化也認同中國,但對於統治中國的政府卻不都認同。有認同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只有極少數認同英國的。同時也由於香港屬於英國統治的殖民地,因而中國政府不多干涉,香港受到國際社會默認為一相對中立的地區,保持了在國際上成為中國政府與西方國家之間的一個中介站和通路。香港媒體左中右、中西報刊都有,電視與網路更四通八達應有盡有可說消息最靈通的中西交匯點。是因為香港居民與國內,尤其是廣東一帶的居民實有血濃於水的親緣關係,來往頻繁,了解很深切。此在大陸飢荒年代,香港人全力救濟國內家人,也盡力保護救助逃港難民;對於大陸各種運動,以致文化大革命和六四天安門事件,都有刻骨銘心的第一線的經驗和記憶。直到現在,六四紀念仍然很強烈印在香港人心中。這是香港人表現的真正愛國愛家的立場。所謂香港人政治冷感,只顧賺錢,這是因為香港人知道太多各種的政治宣傳,國際國外政治角力明的暗的比拼陰謀等,而香港作為一個沒有廣大土地和工業資源的都市,也知道香港沒有條件完全獨立於國際的政治力量之外因此,自二次大戰之後香港老一輩的人可說都不想費力在此,因此盡量埋頭辛勤工作為自己與家人謀一安穩的生活,有機會更可能移民他國因此,不但所謂港獨」在香港沒有人理會,政黨也從來都沒有市場這種對政黨的態度可說直到今天也如此。但日子久了,來港的過客也都茖地生根成為長居愛港的市民,土生土長的兩三代自然都以香港為家,以香港的一切憂樂與共。
香港自二十世紀七十年代開始,土生土長的大專學生開始積極關注和參與香港的社會政治和政策的問題,也關注中國大陸和國際間的事件。但香港人仍然是對大陸的注最深,在捐助救濟大陸的災民弱勢,教育事業、地方建設上,都有多無私的捐獻。香港市民雖有憂心但絕大部份市民都支持九七回歸,並無港獨的想法。但是,由於九七之後,一國兩制的發展有漸漸被縮限和朝向一國一制的表現。港人治港不但遙遙無期,且有愈行愈遠的態勢。香港人在咼去近百年的歷史中,對於各種不利和艱困的情況都能不斷克服上升克服生活上的各種困難,對年青人來說,生活困難以及所謂住房困難固然是有感,對房地產被操控剝削也相當反感。但在政府與大資本家鈎結之下,反而被迫變成共同體之底層,住房的開支常佔工作收入一半以上,積蓄都被挷在房子上,實際卜上地產商侵蝕了香港的大部份生產收益。因此,房價下跌首先受害的是以借貸買房的中產階級,房子變成負資產是最痛苦的打擊而地產商與仲介又不斷推高房價變成人人都在為地產商服務,香港人也難以脫身。另一方面,在九七之前,香港居民一般在殖民地的開放自由的和開明的統治之下,也很少直接衝擊政府機關。但自九七回歸之後,由於當政者常以大陸高層的意向為依歸,干涉香港社會的一直崇尚自由自主和思想開放的價值,在香港的中央人員日益介入香港的管治政治上慢慢收緊,企圖改變香港的自由開放的面貌讓資本家和傾向中共的無能無恥的政客壟斷公共事務,唯北京是聽,港人治港變成謊言做成不少在政制上和價值上的紛爭。在2007年和2012年一再推延基本法和聯合聲明所承諾的港人治港後最後人大本同意在2017年實施特首普選但在2014人大卻又水悔,在2014831日宣佈關閘,不給港人真正實行「港人治港」因此,港人感到極大的失望和憤怒,暴發了震動世界的「雨傘運動」,佔領了香港的金融心臟地帶的中環交通要道79天。由於香港政府和中央對此一運動採取消極不回應,使它由疲勞而自動消解,但反政府的意向乃積累成為今年更大規模的「反送中運動」。其中一些社會政治發展的累積歷程,值得我們作出檢討和分析,方可見出今天的「反送中」的由來和可能的發展。

一、香港和理非運動模式:「反送中運動」的社會歷史背景

早期香港居民可說都是不斷由逃難而來的中國同胞擴大而形成。最早可說自清末以來,近百年之中,軍閥戰爭、日本侵華,二次大戰國共內戰大躍進文化大革命等重大動亂不斷有大量難民湧入香港。香港政府在50年代開始建立大量廉租居,以安置有需要的低下層人民先以勞力密集的加工模式,發展內部經濟,提高和普及中小學教育,逐漸轉型成為轉口貿易都市,發展第三產業的金融商業服務由於有英國民主制度和司法獨立的保證而且適時推行市場和金融不干預政策吸引大量的國際企業駐港,使香港不但成為四小龍之首,成為世界商業都會,而且更進而成為亞洲第一個可與紐約、倫敦並稱的金融中心。二十世紀七、八十年代,香港已成為國際大都會,對國際企業全面開放資金自由出入。這時香港社會已超出當時大陸與台灣的發展很遠。香港青年可說對於兩岸的封閉和落後特別是受教育之教條灌而來的盲目的意識形態表現與資訊之無知其實是看不起的。香港人對兩岸的情況常用五十步笑百步作評比。這種態度可說隱含了香港人已站上國際最前沿的高端視野,不但明確區分了支持中國不必支持執政的政府的一切,更不必受制於任何政黨傳統的政黨政治在香港人心目中實是負面多於貢獻自八十年代以後,資訊革命,網路開通再進到電腦和手機的流行,香港年青人已可完全自由自主學習,在世界觀與認知上,可說無待學校教育。
香港的社會政治運動也開始於七十年代,可以說是從對抗政府爭取中文為香港法定語文之一開始,到反政府腐敗與貪污之「反貪污,捉葛伯」和促成廉政公署的成立,顯示香港戰後的第二代,第三代對於香港政府的態度。由於英國政府本身是老牌的民主國家,對於殖民地的態度基本上是只管大傳統(即排拒殖民地之主流文化),但容許小傳統的存在(即地區人民的特殊價值民情的表現),且較以懷柔的方式對待殖民地反抗的人民,如對印度的甘地等不像日本的殘暴滅絕的方式動輒滅村滅族殺害百千反抗者而不手軟。事實上,自二次大戰之後香港政府對於香港民情很能夠通過行政吸納政治的方式加以採納和積極回應,消社會內部的不滿和紛爭使得香港人能較集中全力發展經濟,共成香港為二十世紀末的一大都會真正的東方之珠。在社會政治上,香港形成了和平、理性和非暴力(所謂「和理非」)的傳統。示威常由年青學生主導訴求常是單一而明確不容各種政黨或人士來插花以取得政治資本。香港警察清除內部貪污的惡習之後建立起有效率維持社會治安公正和真心為市民服務的親民關係是香港人最感到社會安全和尊敬警察的年代,也是香港警察贏得亞洲最佳警察的時候。香港青年有以當警察為榮,一反中國傳統所謂「好男不當差」的評價香港市民平常各自謀生,但有社會政治議題發生,香港人即會自動奮起,表示意見和爭取改革。一般市民對和理非的行動通常都很支持而香港和理非的行動,在六四事件、七一對政府的示威、反對二十三條立法、反對強行推動教條式的愛國教育、反對秘密拘控銅鑼灣書店店主和店員、以至雨傘運動,和最近的反送終運動等,每次可以達到數十萬人和上百萬人參加遊行,而商店絕不需要關門,更多的是,乘機多做飲料生意也有自動免費提供飲用水給遊行人士的如此數十萬人的示威也從沒有人藉機搗亂傷人搶掠。遊行所經的街道商店都秋毫無犯此所以香港的和理非」的表現,很受世界先進國家和社會運動人士所稱譽和佩服的。
在歷次的抗爭中,香港人乽得到政府的合理回應。但在2014年人大斷然拒絕髽行開放特首與立法委員普選,最使香港人受到挫折憤怒。因為,依於基本法原訂依循序漸的原則實現港人治港,香港的民主人士要求在2007年開始推行民主的選舉,2012年應可以落實全民選立法委員和特首但中央一直不推動,而人大於2007年的諮詢結果只同意2017年才開始全港市民選特首但到2014年人大對基本法又作出不同的詮釋並推翻2017年民選特首的承諾而且把立法委員的全民選舉推遲到2020年,不准改變原來由功能組別選舉立法委員的方法。此一違反落實港人治港的承諾激起香港市民的強烈反對。由此而有20149月開始的「雨傘運動」。但香港政府和北京仍然拒絕任何協商和讓步香港政府更動用防暴警察發射催淚彈和橡膠子彈等鎮壓示威的民眾更激起市民憤慨全力支持學生的示威和佔領中環的運動。但政府以消極不回應的方式拒絕任何協商和讓步。示威者在中環佔領期間不斷舉行演講和討論,成為最大型的公民教育活動「雨運動」在佔領中環79日後由法庭執行清場令後解散。但香港市民已對不作為的政府感到失望,而青年學生更感到和理非的行動無法改變政府的決策,由此而有激進的構想。部份學生開始提出「港獨」的口號來對抗,但參加和支持的人數實非常少。所以在過去五年間,也沒有實質的展。這也表示香港市民與和理非以及絕大部份青年都不支持。「雨傘運動」基本上仍然是以和平理性和非暴力的方式結束,但由此種下對政府的不信任和對抗的取向。

二、反送中運動」之發生與發展

「基本法」的簽訂中,除了國防和外交要交回中央政府之外香港政府保有原有的司法、立法行政、和終審權力,而立法與行政的制度則依循序漸進的原則,最後實現港人治港,由香港市民選出特首和立法委員。香港在過去二十年主要是要求循序漸進地實現特首和立法委員全面普選的方式產生。這兩方面的推行,在過去數年間實呈現倒退,2014831日人大強硬落閘,否決香港人的要求,因而引發「雨傘運動」。其後數年間,不斷產生中央與香港的磨擦,而香港人很了解中央政府在不斷收緊香港的權力,以至一心一意消除香港的國際性與中立性,融入所謂「大灣區」的發展之中。而保障香港和來往香港的國際人士和企業的最重要的一個防線是獨立和公正的司法。在回歸之前,英國政府已訂有與大陸台灣、澳門不互相引渡限制。但可透過個別的機制在防止犯罪方面共同合作中央政府也承認和接受的。而在過去二十年間香港並沒有因此成為犯罪天堂,也沒有妨碍兩岸四地在司法和執法上產生困難。司法獨立是保障香港市民和居港或過境的外國人免受大陸拘控的一個重要的機制。在銅鑼灣書局事件之後,香港人已感到大陸的司法已入侵,居港並不是安全的。但由於有不引渡的規定,和較可信任的大法官,在司法上尚算有一定的保障。但中央政府不能甘於這種限制,一直都想改變制度,以及撤換終審庭的洋人法官,以便控制香港內部的事務。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似乎想以取消這個限制來取悅北京,於是藉一個香港人在台殺害一同去渡假的已懷孕的香港女友,應台灣引渡的要求,提出修訂原有的引渡引例,一舉取消香港與大陸、台灣和澳門的不引渡條款。
這個案例的簡略情況如下。在2018年,台灣發生一謀殺和埋屍的案件。案中是一位香港男性市民在台灣殺死同行的女友且埋屍在台灣,由於被害人家屬在香港報警,因而拘控了殺人犯。殺人犯也承認殺了被害人,後更盜取被害人存銀行存摺內的金錢。但由於案件發生在台灣,香港不能以殺人罪審判犯人,目前只以盜竊他人財物判監,而且判監一年多即要放出來。中華民國法院要求香港引導該嫌犯到台灣受審,但港府以沒有引度條例為詞,不能引渡。因此,特首要求立法局修訂引渡條例。但這一修訂,卻同時取消了基本法和中英聯合聲明所禁止的從香港引渡嫌犯到大陸、澳門和台灣的限制,不但使該嫌犯得以被引渡到台灣受審,而且以後大陸可以依此要求香港政府引渡在香港違反大陸法律的嫌疑人到大陸受審。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乃借此機會,提出罪犯引渡條例修訂的提案,要求香港立法會通過。由於立法會仍然是支持政府和大陸的建制派為多數,此修例必然會通過。雖然受到不斷的批評和反對,港府自謂有70萬人支持(後來發覺有不少疑是人陸來港旅遊團簽的而且後來發起撐警和愛香港支持政府的集會只據稱分別有”30””40”多萬人參加云云。但港人皆知該位於中環的公園場地乃是一小型的公園,最多只能容納數萬人,且看集會照片,實疏落之極),硬要在612日正式二讀通過。由此引起香港市民在69(民運」申請和主持)舉行第一次大型的100萬人的示威行動,反對該修訂條例。但林鄭月娥仍然強悍表示要在三日後通過修訂,因而引起612日群眾包圍立法會議場使議員不能進去開會之事。由於人數極多,港府出動大量防暴警察和施放數十枚催淚彈和橡膠子彈,驅逐和毆打和平示威的民眾使不少示威者受傷(包括一位眼部受槍傷的中學教師)緃使示威民眾後退和逃離,仍然被追打和拘捕,而且違反醫師醫院救人的專業倫理到醫院去追捕可能因集會而受傷的人士使示威者不敢到醫院求助而後來被提出控訴的是16位由14歲到40多歲的各個不同行業的人士顯見參加示威的絕不只是所謂無業的「廢青」,而是支持和理非的示威各行各業的市民但特首在召開的記者會上把這次和平示威定性為暴動最高刑罰是坐牢十年由於當時防暴警察動用的武力實遠超乎所需,而民眾則完全是和平和毫無抵抗能力或表現的市民,因而港府和警察受到市民和國際上的讉責---聯合國已指出此次事件中香港警察使用過當的武力。因而香港市民提出五大要求:
                        i.              撒回修訂條例
                      ii.              成立有公信力的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612日警方的暴力行為與負責者
                    iii.              撒回定性示威運動為暴亂指控
                     iv.              釋放所有受拘捕者,不予起訴
                      v.              實行雙普選
但林鄭月娥對這些訴求都不予正面回應,後來也只說該修訂案已死,不肯正式撒除修訂;又認為已有警方內部的紀律調查委員會會進行調查,不成立獨立委員會調查,;堅持拘控審判被捕人士拒絕撤消控訴,理由是不能干涉司法獨立審判暴動中的犯罪行為;不回應收回定性是次反對活動為暴動和推進雙普選的要求。其後,在歷次的新聞發佈會都只是重覆自說自話,更進而指責示威者打傷警察、平民、記者,阻碍交通和市民謀生,影響香港金融地位、做成GDP下降,等等,完全不顧現場錄映所見的相反的事實,特別是防暴警察追打集會人士,做成嚴重傷害的血淋淋的事實。6.12事件後,屬屬於特首之下最高的三司司長之一的政務司代表所屬的警隊道歉,但居然反被下屬的警員指責而被噤聲,而之後警隊更日益以強暴的手法對待示威民群,包括違反一切國際規範的在封閉的地鐵站施放大量有毒的催淚彈,在驅迫大量群眾的地鐵站內極高的電梯前近距離(一公尺之內)發射橡膠子彈等,企圖造成人壓人的死傷事件,以及封鎖地鐵車站,強暴無分別地痛毆車廂內無辜無力的示威者和民眾,縱使民眾跪地求饒,都仍然不斷施加巨大的暴力,有被打至頭破血流,以至昏厥,仍然被強暴地壓在腳下,也有在趕民眾動用佩槍而直接踹開跪在路上的阻攔的民眾(一位牧司),等等。凡此都有現場錄影為證。而警方在記者會上居然輕描淡寫地說,警察會有一自覺的自然反應開槍,或由於被捕者仍然會郁(),所以必須強力壓制,云云。政府一方面高喊要和解協商,但一方面則更加強暴力鎮壓的行動以至發動黑社會和支持政府的大陸和香港政府的幫派如所謂「福建幫」、黑社會等攻擊手無寸鐵的示威者以至無分別地以長棍鐵管追打路過的民眾和示威者產生了諸如7.21元朗火車站和荃灣商場內追打民眾至頭破血流的慘劇而警方既不到現場事後也不追查或拘控更有錄影的證據看出警方是有默契地放縱這類以幫派攻擊民眾的方式,以恐嚇一般市民防暴警察更一步出動所謂速龍小組,高速去追打和拘捕示威者以至嚇得停在路邊的民眾,也被強指為暴動者,加以無情的毆打又或由警察混入示威群眾中,帶頭做出激烈行動,又轉過身來幫助防暴警察拘捕站在第一線的勇武派的示威者等等。由於這些都是在現場記者多方紀錄下所見的真實情況,因此香港市民對警察都起了極大的反感,不但同喊「沒有暴徒,只有暴政」、「警黑鈎結」、「黑警可恥」等等,許多在地居民拒絕和痛罵進入社區搜捕的警隊,拒絕防暴警察進入商場保護和幫助示威者脫困。而防暴警察進而不但攻擊示威者,更有意攻擊記者們,以及不讓記者近距離錄影毆打過程和受傷的民眾,企圖封鎖真實的殘暴行為。這在8.11太子地鐵站被封鎖而動用非常強暴的警力情況中,明顯有見到民眾被圍毆至不省人事或可能昏死等情況,而警方居然以無人傷,拒絕讓救護人員進場救人,甚至拘留救護員不准行動等等,而又有原初送醫院的人數紀錄與後來不同之後兩三天又有不少無辜墮海墮樓自殺等事件讓香港市民相信當天晚上實發生殺人事件,不但第二天示威者發動癱瘓機場人數極眾,也有知道失踪伙伴的市民到太子站擺設靈位拜祭,可見警方已到了無法無天的讓人不恥的地步。有謂香港已成軍警暴政的地方,實非虛言。
而政府方面,林鄭月娥對反對者的和市民的要求和指控不但官僚而且違反巨大的民意頑強拒絕任何合理要求,而且亮無誠意真正溝通,以至繼續利用和放任防暴警察和速龍小組去拘捕和攻擊手無寸鐵的示威者,企圖激發示威者更大的抗拒力度以至成為暴動,等等。另一方面中央政府也公開表示支持林鄭月娥,支持進行修訂條例和發起強大的輿論攻擊,指示威者為:港獨、受騙的無業青年、深受殖民教育之害廢青,擁抱殖民主義者的價值(包括人權民主自由等)、並定性整個運動是國際帝國主義者包括美國英國和台灣的民進黨等合謀的陰謀舉出如美國高層人士接見示威的領袖、示威是由一貫賣港的叛徒(四人幫:黎智英、李柱銘、陳方安生、何俊仁等)所指揮的、香港美領事接見示威代表之黃之鋒等和開課傳授反政府的方法技術等、台灣也派太陽花代表來指導示威者如何入侵立法局,等等。大陸更在鄰近深圳組織龐大的公安集訓,以示可在10分鐘內到港平亂,以威懾港人等等。國際上和香港內部也發出北京會動用解放軍鎮壓示威民眾的消息,呼籲香港民眾暫時隱忍,以免發生類似天安門事件,等等。但在經過種種恫嚇和長達二個月的示威抗爭之後,在8.18仍然有170萬港人站出來支持反送中條例修訂,以更大的示威規模顯示了香港民眾的判斷和支持反送中,以及反對香港政府的冥頑不靈,死不悔改的態度和行動。據香港中文大學的民意調查顯示香港市民目前對警察的暴力和要求公正客觀的調查委員會的成立已超過要求撤回條例修訂,此已充份表現香港人反對政府的暴力和腐敗,而此一運動是香港人的理性和強烈的呼聲。
在太子站事件之後數天,特首在記者招待會中表示將會撤消條例修訂,但要在立法會開議由政務司正式提出。這明顯表示原初所謂法案已夀終正寢並不是真的不再提條例修訂!在這一天之前,路透社披露特首在一個內部與商界人士的意見交流會中被錄下曾表示自己願意第一時間呈辭,云云。特首初是公開否認有此一說,其後又表示此乃內部談話,不應公開,也不作回應。但此被解讀為特首現在已無實權去處理「反送中運動」的事,實際是由中央政府指揮,頗有推缷責任之意。從「雨傘運動」開始,林鄭月娥已不受和理非民眾信任已被要求為「雨傘運動」和「佔中運動」所產生的政府暴力行動負責和下台但他仍然被選為特首因此,這次所謂釋出願意撤消條例修訂案的讓步,也不被信任也沒有被視為真正是尋求和解的行動而防暴警察的暴力也並沒有收斂「反送中運動」並沒有中止甚至沒有任何和緩的表現
令人擔憂的是香港和中央政府都已表明不會讓步而勇武派顯然已對全局和香港未來感到無望但絕不言放棄不但參加示威的青年已預備長期的戰爭而且也有不少已寫下遺書願意為香港最後一線的機會和命脈一併因此,以目前雙方都企硬,警方的暴力行動不斷升級,示威者也不得不加強抗拒的力度,使人很擔心最終是一場你死我活的慘烈對抗,而一代的青年和香港可能在此玉石俱焚之下,同時灰飛煙滅,東方之珠成為中國近代歷史上的悲壯事件竹日勺犧牲品。「反送終運動」如何得以和平結束是所有關心和認識香港情況的人所最關切的問題。本文執筆為文時是九月中,也是中秋節過後的兩天,但運動完全沒有和平解決的迹象,而另一盛傳為限期的十月一日即到,香港將如何渡過,這實是在強烈的內外緊張的形勢下讓人感到非常焦慮的時間。

三、反送中運動的原因:對政府的不信任與市民的普遍支持

讓我們重新檢討「反送中運動」的起因和激發出的勇武派的深層因素,以及勇武派在「反送中運動」中的角式和組織行動的方式了解真實的前線實況以辨明可能的發展方向和解除悲劇的方法。以下先說明香港人所爭的和擔憂的是什麼。
港府發起這次條訂引渡條例是說要修補基本法和中英聯合聲明的漏洞,避免香港成為犯罪者的天堂云云。在受到強烈批評之後,特首進行了局部的修訂,把引渡門檻提高到所被指控的罪是屬於判刑7年以上的罪,而且也是兩地都認同所犯之罪是有違法律的但不包括政治犯等而且要經特區首長同意和送交法庭審查接受才會引渡云云這似乎與一般國際間的引渡要求無異,甚至已特別提高和收緊,但卻仍然被香港市民堅決地否決,甚至引發了香港有史以來最龐大的和理非示威行動----最高達到一百萬和二百萬人的示威,已超過香港四份之一的人口數目,是受到龐大的香港市民所支持和積極參與的示威行動。因此,這決不是一小撮沒有工作的廢青的行為,也不是任何一小撮野心份子或外國勢力所能策動得了的龐大的人數和各行各業都支持的示威行動。期間還有數千專業的大律師、醫護人員和教育界人士以及保護童和示威者的家長等分別發動的多個示威行動根據民間的調查,武勇派的示威者主要是來自月入4-6萬港幣的中產家庭和具有全職的專業工作者,多是下班後去參加勇武行動的青年這都表示「返送中」是香港人的共識,是經過參加者理性反省和獨立自主的行動。誰都不可能指揮得了這樣的群眾。至於大陸上普遍盛傳的所謂示威者是廢青是無業的青年是因為接受了錢才參加示威,以至是無知受騙的人,受殖民地教育所扭曲的青年等等,都與事實不符。這種醜化抹黑的宣傳攻擊,在香港根本無人相信。換言之,這一運動反映了香港市民對現行的政府和大陸的司法之不公正不獨立有確實的了解和不信任,因而進行對抗式的示威。
香港市民之反對這一修訂主要是在此修訂擴大引渡的範圍到中國大陸。因為香港深知大陸之司法不獨立與使用之引渡理由可以由長官意志而強加在任何民眾頭上根據引渡條例,香港法庭實只能作書面審查所謂表面證據不能調查案件和審查被告人香港市民更認為香港特首實無法抗拒大陸之引渡要求,更不會願意為香港人抗拒大陸的不合理要求。而且,此修訂條例可以讓大陸隨時引渡香港和外國的嫌犯,以至只是經過香港的外國人士到大陸去受審判。反對此一修訂條例的人據云是眾多金融和從事與大陸做生意的大小商人,因為他們其實最容易被拘控,此即變相握殺和破壞香港的司法獨立,實有違基本法的精神。因此,這次事例不能看成像很多台灣名嘴或民進黨人所說的,是反對「一國兩制」的運動,這次反而是香港人支持和要求香港和中央政府實現「一國兩制」,保持香港司法獨立是反對此修訂條例把香港提前變成「一國一制」。
在組織行動中,這次「反送中運動」最特別的方式是所謂「沒有大台」,即沒有特定的領導者或政黨組織等來指揮和策劃行動。香港的示威者是利用網路平台來組織和取得共識,各自去按自己所屬意的行動去參加,故常是多個地點同時進行示威,而且常能靈活轉移,造成政府難以集中警力應對。這種「如流水式」be water的示威方式乃是年輕人所研發而發為有效運動的方式,己經不是傳統的和理非的示威方式。但示威者基本上仍然是以和平、理性和非暴力的方式作出對抗式的行動。如不帶任何攻擊性的武器,只就地取材,用路上找到的交通用的雪糕型膠桶、路牌、柵欄、紙箱等做成臨時路障、亦用以阻擋速龍小組的瘋狂進攻,個人只帶防禦性的頭盔、口罩、雨傘、清水以備防暴警察施放催淚彈或橡膠子彈、布袋彈之用,而且常能即時快速退散轉移,等等。在針對性上,主要是圍堵警署、政府總部等等這都是很理性和能夠靈活運用工具和多樣形式,以達到癱瘓政府的行政工作的目的。
當然,任何大型群眾運動,都不免會影響到公共的空間的活動,也會使部份市民的日常工作受到影響。此如封閉交通道路發動不合作活動,罷工罷市罷課,癱瘓機場等行動,自然會使受影響的民眾所反對。但香港市民仍然表示支持,願意忍受這些對抗行動帶來的不方便,而且由於目睹示威者受到防暴警察的殘暴對待,政府的無理拘控,仍然義無反顧,了解他們願意為香港爭取自由民主而犧牲和付出,為香港爭取保持司法獨立和香港的民主自由公平的價值而努力,常表示感動和支持。此所以,經歷了三個多月的激烈抗爭,和理非都表示不會與勇武派割蓆,香港絕大部份市民都仍然支持繼續抗爭。
有學者引用習近平曾提過的所謂「塔西斯陷井」的問題來了解「反送中運動」的一個面相。此「塔西斯陷井」是指一個政府如果腐敗不為人民所信任,則縱使在推動積極正面的政策或行動時,人民都不會信任,而使其政策或行動失敗。香港市民深知大陸司法之腐敗和只聽長官意志辦事,沒有真正的獨立性和公平性,更常見到為人民爭取應有權利的維權律師和公共人士受到打壓和拘控等,以及回歸之後香港政府和特首不是民選,沒有骨氣與力量對抗無窮與無限的中央壓力,不能守住基本法的初心本意,保護香港免於受一國一制之侵蝕,因此,香港人基本上不信任香港政府的政策和真正公平公正地執法的表現。不幸的是林鄭月娥在過去的一些經驗,使他相信和理非的示威行動對於政府的強推意志的表現是無能為力無法抗拒的---也許上任之後為直通車而在尖沙咀站內設立通關窗口的爭議中雖曾有強烈的反對聲音,認為是有違一國兩制的措施但通車後卻也被社會接受因此,林鄭月娥自以為有克制和理非群眾的反對的能力和狂妄的信心,所以在面對一百萬民眾示威反對之下仍然強硬表示三日之後即要正式通過修訂的條例,由此引發更激烈的包圍立法會的行動觸發了「反送中運動」。事實上,香港市民自上次「雨傘運動」時已不信任其作為,因此,這一次侵蝕香港市民賴以保障的獨立司法的修例行動,激發了香港市民強烈的反對。但是,現任特首似乎並無自覺,還狂妄地自以為「打得」,一味问強暴力槙壓,不肯進行真正的協商,放下身段聽取民意和改善政府的政策和形象,使「返送中運動」陷於死局,相信第一個被中港共同拋棄而污名不去的將是特首自己。

四、反送中運動的特質:無大台的自主決定模式和合作無間配合

這次「反送中運動」的許多表現可說都是前此的中外示威行動所無的特色,使不少長期和密切關注香港社會政治活動的人士或學者都無法掌握和了解。其中最重要的是由和理非衍生的「勇武派」的行動者,以及所提出來的「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口號這種不理解也表現在香港政府和中央政府的回應上由於分析不對頭因而做出完全不相應的批評和行動因此根本無從解決此運動所提出的要求和化解此中的爭議和對抗的核心問題。
這次「反送中運動」可說是香港市民的三重結合:和理非民眾、民主派與勇武派。和理非群眾實遠超過支持民主派的民眾。此如上次選舉中,全部支持民主派的投票只有約30萬,但這次運動中最高人數是二百萬人,顯然民主派不是「反送中運動」的主力。實質上的行動者是年青人或武勇派武勇派是和理非群眾中衍生出來的一翼,他們不但批判民主派中人(包括李柱銘毛孟靜等)替斥有些政客只是利用運動來增加自己的政治本錢,也批評和理非在政府的不理啋之下即無能為力。他們指出「特首之強硬推動修例,正是告訢我們和理非的行動是無用的」,所以他們不但要繼續在和理非示威行動之後如和平示威之後繼續作進一步的真正的面對面的對抗,使政府不要以為示威者遊行之後回家睡覺就無事,政府仍然可以我行我素。勇武者許多都不止是第一次參加和理非之類的示威行動的年輕人,也常在第一線行動中反省分析和討論行動的目標和效果所以他們是鑒於之前的經驗知道不少政治人物會利用示威賺取政治資本也會被政府扣上污名化的帽子,被隨意歸邊和利用他們的行動完全沒有任何政黨的旗幟根本不接受政黨的認同和參與因此不管民主政黨中人是否支持勇武派都不理會他們接受的是直接來自民間社會的個別的人的個別的捐助或行動上的支援因此,當局以為找到民主派來談判或指責就是對症下藥,實是南轅北轍不相干的行動,對他們完全沒有影響力。
他們雖然不少是參加上次「雨傘運動」的參加者,但他們與上次的運動組織者都沒有任何直接的連結或聯盟的關係。他們的一個說法就是無「大台」。即沒有一個統合所有示威者和示威行動的核心組織。上次的「雨傘運動」是有大專學生和中學生聯合的共同中心或聯盟主持的。這次根本上沒有這樣的組織。所以,當「香港眾志」的黃之鋒被問及這次運動的目標行動時,他都一再表示與他無關(他是在612事件之後才坐完牢獄出來的),不是說他不知道或不支持但因為他正好知道這個運動的特質就是「無大台」,有似隨意的示威行動此所以「反送中運動」根本上與更少數的「香港民族黨」的「港獨」主張更無任何關係所以香港政府拘控黃之鋒或香港民族黨的一些核心成員時勇武派並沒有任何相應的救援表現也不影響他們的繼續對抗白港政府的行動香港政府也許以為此中有隱形的領導者,以為派出卧底,去拘捕那些一線的行動者,就可以瓦解整個運動。但結果在連續捉了幾百個前線行動者之後,完全沒有阻止這個運動的持續發展,以至進一步的對抗。因為,新的勇武派的一線行動者馬上出現,對抗行動仍然繼續。
勇武派甚致不以為自己可以代表香港市民來與政府談判當林鄭月娥與大學的學生會接觸表示要進行對話以了解民意時他們不但拒絕任何閉門式的會談更明確表示他們不代表香港市民的意見請特首自行與社會多方面階層的人交流去聽取他們的意見因此,雖然有很多大專學生和學界的負責人參加勇武的行動但他們都知道自己並不是指揮行動的領袖不能代表其他行動者因為人人都只是其中一分子都只是各自參與共同的對抗政府與警方的行動由此,我們可以嘗試歸納出「勇武派」所展示的「反送中動」的一些非傳統示威的組織和行動方式。
這種無大台式的政治運動在組織上和行動上與傳統的方式截然不同確是使人一時難以理解的政治參與方式。因為,如果沒有任何政黨或個別領袖來主持和帶領群眾活動,他們如何能夠作出決定而共同行動呢?這似乎是匪夷所思的。但勇武派們卻又常常能在行動上互相配合和支持,而且非常靈活形成一互動的整體。他們其實是一種完全是以平等自由自主的參加者進行活動。這有類似管理學大師杜若克(Peter Drucker)所指出的,在後現代世界中,由於基本上是知識生產的模式合作者都各具有專業的知識,並不互相隸屬,有如雙人合作的打球活動,各自發揮自己的專長而又互相配合,以達到最佳的表現。因此,勇武派之間的合作,可說完全是以各自獨立的個體去參加,沒有誰指揮誰的組織。參加者可能完全互不認識,而是利用網路平台交流意見與做出行動的決定。各人都可以自由自發地提出某個行動,然後公開討論,看自己支持那個行動最重要的是可以同時有多於一個的行動建議被提出,受到較多支持的行動方案會升上到較高的位置但沒有要求所有參加者只選一個行動方案那個行動受到若干多的人的支持,即成為下一個行動方案,而支持者則自行去集合,其他人若認同其他的行動方案,也自行去集合和行動。同意了也就是要自主自願以自由的行動者身份去實踐和行動所以他們不需要特別的領袖來帶領,但又不是盲目各自行動,或被迫接受某單一的行動方案。此中實含有真正民主自由的決策和行動的方式。這顯示出在「反送中運動」中,參加者是以獨立自主的身份去參加運動的自主自律的個體。因此,他們常在一天之內有多個不同的行動使得政府無法集中警力去圍堵他們反而是他們可以兵分多路去圍堵不同的警署或政府機關這種多元化又靈活的行動方式,確是具有最能發揮人力和效力的決策和組織方式。所以他們不需要組織經費之支援避免成為政客或特殊政治利益者之夾帶和利用。(台灣太陽花之公民抗命行動仍然是傳統式的,政黨利益的介入也很明顯,所以我認為以「港版太陽花」來稱謂勇武派的行動實是誤解,實質上兩者跟本是不同層次的行動和組織方式。)但示威者雖然各自努力,卻又在行動上互相合作,也許是在實際的行動中,他們發展出來的一個共同的行動原則,即同進同出,不讓任何一個人負起全部的責任和受拘控的後果。此中一個例子是,當71他們有些人「攻入」立法會時,雖然他們也許知道這其實是政府有意做成他們是暴亂者的陷井即可以施以強大的鎮壓行動。當時確是有幾位勇武派自願留下來,承擔責任,也希望藉此引起社會的響應。但當時在外的參加者決定他們共同進退,進入會場勸服他們共同離開。(我當時看電視時是誤解他們不知道進行公民抗命是需要有勇氣承擔法律後果的,是不能事後逃避的。)這是一種共同合作的精神,雖然各自自願的行為但也是要共同承受的共同事業(共業)共進共出,共同承擔是這個運動的行動原則。
也因為勇武派的組織和行動的是如此自由自主的方式,因此,他們的行動就很有彈性,所謂be water的表現由於他們隨時通過即時的網路聯繫的方式,可以分享政府的消息和應對的方法也可以隨時接受其他地區的勇武派的呼,前往救助和支援因此這一地區的行動可以隨時結束而他們卻很快即在另一區出現這也是使政府疲於奔命的方式。而之後警方即要求地鐵公司合作不停靠一些示威者活動的地區甚致忽然不開車(藉口是有乘打架故停開召警)讓防暴警察進來打人和拘捕車卡內的民眾也因此,地鐵成為勇武派的一個針對的目標,正如警察被政府利用為鎮壓工具而被勇武派作為對抗的主要對象,由此地鐵站和警署受到多次的圍堵和破壞。
雖然勇武派與和理非有不同的示威方式,但兩者實有不可分的關係。在示威遊行的行列中,有些勇武者被問及為何獨自站在最前線而不隨大隊撤退,他們的答覆是為了保護後面的和理非們可安全離開!而又有問一些和理非的人為什麼要跑到前面對抗的行列中,居然也說是為了保護勇武派的安全,以免們落單受打受傷!也有一次在白天全天參加和理非大示威之後,勇武派有些要留下來繼續抗爭。而其中一些勇武派的女生們不斷勸說今天是支持和理非活動,呼籲今天大家要共同進退,先回家好好休息一晚再行動!這可說表現了和理非與勇武派之間的血濃於水的道義關係,以及勇武派的互相鼓勵和團結的精神。和理非視勇武派為他們的前鋒,進行他們比較沒有能力和勇氣去做的對抗,打破政府的冷漠和忽視。而勇武派也知道和理非是他們最忠誠的支持者和保護者,也是他們能夠一直受市民支持的主要動力來源。
這種新的社會政治示威模式目是一種先進的公共事務參與的模式,己不是傳統那種必須依賴政黨來運作的方式以及由此被利用為工具的缺點。但是,這種自由自主的結合又似乎缺乏一統一的口徑對政府的不當政策和施政有一具體的明確的要求和促使政府去正面回應。也有認為受指責的政府可能不理會這一大群沒有主導或代表的群眾,或雖想和解似乎也不知如何進行。但這次「反送中運動」其實有明確的五點要求被提出來,這也是在進行示威運動中被提出和討論之後大家的共識,所以和理非和勇武派都高舉「五大訴求,缺一不可」,政府沒有理由說不知所求為何而拒不回應。一個民選的政府或立法委員都知道也不敢不回應民意或違反民意的要求,否則即會被依法免除職位而下台。但在如此的一個可以不聽命於香港市民要求的香港政府和特首,勇武派似乎也只能作出最壯烈的自我犧牲,祈能喚醒廣大的民眾,凝聚出社會的力量,以推翻一個失職失能,不能保護治下公民,以其致被其虐待的市民。但在香港政治受制於遠為強大的中央政府,和理非與勇武派不是被徹底消聲,就是被徹底消滅。他們希望有一天在煲底(政府總部)揭開防毒面具相見,恐怕只是烏托邦的夢想了!但我們都相信,他們的行動已開啟了一個新的公民參與和合作的方式,真正是人人具有自由意志,不受委曲,自由自主自律地參與公共的事務,願意接受多元與不同自己的價值取向的行動方式,而又達到互愛互助與互相信任的合作。由此而達成的結果,將使香港成為一個和平安全的世界。

五、如何解決香港目前的危機和中國未來的走向

這次運動所涉及的實不只是香港政治或法律結構上的一個事件,它是正面回應一國兩制的內部矛盾問題甚至它不止是香港前途的問題也是台灣與大陸的問題長遠來說,也就是中國與中華民族未來的前途問題。正如我們都知道:香港和台灣問題的解答在中國大陸,也可以轉過來說:中國大陸的問題的解答在香港與台灣。這表示兩岸三地(或包括澳門在內的四地),實是不可分的共同體。但任何以武力手段解決此中的問題,只能造成中華民族與中國無窮的災害。這是每個中國人都必須審慎反思和嚴肅對待的人生和時代課題。
勇武派對抗式示威可說已從溫和的純粹抵禦性的對抗式的示威,只利用路上可用的阻撓交通和防暴警察進迫的工具造成政府的失能。而由於政府的暴力加強勇武派也增加了輕微攻擊性的行動包括用激光電筒照射在路上放火焚燒垃圾開始用氣油彈以至破壞地鐵設備等來對抗但警方也在不斷加強對示威者以至對旁觀路人的拘捕和暴力打壓徹底暴露了府政府暴力的可怕和可惡。而近期更有引入幫派和黑社會用暴力打擊和恐嚇示威者和一般民眾,製造更嚴重的社會衝突,發動支持政府的民眾用暴力去攻擊示威者,恐怕必會引致勇武派不會永遠消極地坐視自己和同伴被鎮壓也會進一步正面的回擊,此時即演變成為雙方的武力對抗屆時的死傷恐難避免我們當然祈望不要發展到這一階段,希望在此之前政府要盡一切可能放棄傷害市民的行動,回答市民的五項求,和緩香港社會的對立。和向極端的發展
對於香港目前的情況我個人的初的建議如下:
甲、香港政府首先要正面回應和接受民眾之5項要求:
這五大訴求之意義和可以實行的理由:
1.撒消修訂條例是政府之能力範圍之事,它不是基本法的條文(此條特首在94日已公開撤回)
2. 6.12示威包圍立法局被訂為暴動需要糾正,乃因真正的暴力行動只是政府與防暴警察所為,民眾只是被暴動的受害人;
3. 而拘控與否和是否撤消乃是政府所能做的決定,律政司撒除控訴即無任何審訊可言(不須上法庭),並不涉及要求司法/法官放棄審判或司法權;
4. 獨立調查委員會是調查當日的暴力由何而起,警察是否用武力過當,由於獨立調查,可以重人民對政府的信任。此調查與林鄭月娥之是否要負上法律和政治責任有關,但特首和主政者尚可依法申辯;
5. 雙普選確與2014年人大8.31關閘有關,但此次林鄭月娥之敢於違背巨大民意,正因為不是由市民普選而來,特首不必向市民負責。當然,是否雙選,不是特首的權力範圍之內,全港市民皆知,因此,這一項要求是針對人大而來,所能要求特首的只是善盡為民喉舌的義務,盡力去為民爭取而已,爭取不到示威者也不會繼續向香港政府施壓。但在2007年人大詮釋基本法時已答應在2017)進行特首普選只是要求遵守基本法和一國兩制,是符合基本法和中英協議之承諾而已。因此,「反送中運動」並反中,更不是將香港的管治權交給反對派或民主派,只是交還給港人治港,由港人以普選方式選出特首而已,這也是林鄭月娥可以借助的理由而能代表港人向人大提出。
乙、在特首作出積極回應之後,勇武派可以回到和理非陣營,民眾可必須繼續保持和理非運動之正常合法示威行動,政府也要採納和尊重香港市民的民意。政府應協助示威的和平進行,不能再侵犯市民和平示威的權利,或動用任何不當的武力;
丙、因為之前的示威行動不再被視為暴動,之前的拘捕即沒有名義政府不能再拘捕示威眾,同時應釋放被拘捕者。警察對於人民擁有的示威權利,必須尊重,縱使有過庿的示威者,也要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不再濫用警權,只負責為民眾服務,保護市民,以重建警察尊重市民示威的權利和親民的表現;
丁、政府與社會各階層人士進行公開的溝通、聽取民意、做出有建設性的回應,爭取和建人民的信任;
戊、香港政府要爭取自己得到市民的合法的認受性,爭取政府的組成由港人經過公開公平競選活動去取得港人的認同和合作,不能剛愎自用,一意孤行。「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惡惡之」,以民之所欲,作為自己施政任事的基本原則,不能視民意如無物,縱使人民沒有民主的否決權力,「水能載舟,亦能覆舟」,違反民意,最終只是「官逼民反」,以流血收場。
己、我們也期望示威人士暫停更激進的行動,回歸和理非示威方式,讓政府有時間順應和改變體制,作出合理回應,和更進一步吸納民意成為政府施政的依據。民主是一長期的演變發展過程,有進有退是歷史的常事我們不必也不能期望一蹴即至社會政治是眾人的事我們也要有更大的胸,容許多方的民主協商,這也是一堅毅和合理的表現。大勇大度,更能長久。
天安門事件已深深鏤刻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歷史創傷之中,當事人雖多已死,但傷痕是抹不掉的,歷史仍然得還當事人的清白,正如文化大革命造成的無數的傷害和冤慘案必須得到公平公正的平反。如果香港發展到如天安門的結果,這不但是林鄭月娥的歷史罪狀,正如李鵬在香港人以及所有反對天安門鎮壓的人心中永遠的罪人,也是現在在中國而可以消解這一場對立紛爭的當權者必須同時肩負的民族責任。中國往前發展,要回應和專注的事情極多,擴大香港的自由民主不但可以贏取國際的同情與支持,更是為中國未來立下可以傳之久遠的建國大業,這是我們衷心所祈望的,中華民族的復興不是靠霸道,而是視民如傷與民同之的仁政王道,天下是天下人所共有,不是一黨一派一家一姓所可以獨專的。對於遠方敵人我們且要說「遠人不服修文德以來之」,以自我反省警戒,讓別人心悅誠服來交流合作,共同努力,對於自己同胞,當更擴大「修文德以來之」之自我要求,而必取得「民信」,人民的信任。政府在人民中得不到人民的信任,政府與社會只能崩壞,沒有人能幸免。

**本文原是831日參加鵝湖月刊社主辦的「香港反送中運動論壇  的所講的內容發展而成。這一篇稿在香港「反送中運動」在六月發生二次超過百萬人遊行示威和包圍香港立法會阻止政府通過引渡條例修訂時開始生激烈的抗爭行動時即已着手在寫。但這個運動發展很快,而且常有出乎一般社會政治運動的表現,許多新的場景資料和精闢的分析出現因此,我的文稿大綱實不斷在修訂擴展之中。8月底參加論壇時,實只講了其中一小部份,之後即決心把它完成。但831日更發生讓人震驚的場面,政府不但明顯動用卧底警察攪混示威,企圖促使示威者以暴力來反抗,政府以更殘暴的方式拘控毆打示威者,以及更無區別地拘捕明顯是一般支持示威者的市民,等等因而又持續地寫,以至今天還要再加一「後記」。這個運動之激烈和讓人憂心的是不知這個違反人性的政府何時知道悔改停止以暴力加於香港人身上,和回復香港社會的自由安寧,以真正的民主保障市民的安全和安穩生活,或是要殘暴到底,讓香港人民與香港玉石俱焚!

後記:此文完稿時是920日,而反送中運動的發展實「」很快和常出現多方面的新的發展和反抗的方式。在這幾天之內,我們看到政府不但加強警察的暴力行動和更進一步運用威嚇市民的隨意濫打濫捕的行動 (所謂越界行動不但六月開始以來已有,只是日益泛濫嚴重),以壓止香港市民的支持而且更有發動民眾互毆的方式,以製造出示威者毆打民眾的場面,塑造示威者的暴力形象,而且通過對媒體的時現場的真實錄影使防暴警察的暴力行為被掩蓋不但使不明情況的香港市民和國內外人士會對勇武派的行動造成誤解和減少支持以致反對我們知道這是一種以民眾鬥爭民眾的方式,是包藏禍心的但我們也反對因此而做成毆打出來挑釁的民眾,只要做到不讓他們傷害參加示威的人和市民,防止了他們的暴力就停止。示威者成為持社會治安的力量必定會發揮它的影響力正如對於防暴警察的積極對抗也是如此。這不是左膠的表現也不是害怕,這是真正的勇氣與堅持我們要讓流的血都是為自由民主與公義而流的當然,這只是消極的防止,或會讓示威者和無辜的市民受更多的傷害,但維持示威運動的和平理性非暴力的實質仍然是取得人民和國際支持的最有力的方法。相對於政府的暴力和對警察以至市民的壓逼,保持最大限度的自制和理性可以使更多民眾,以至於被逼用暴力的軍警,對示威者有更強烈的同感和支持。雖然我們不想看到更多示威者和市民受暴力的傷害,但諸位既已獻身為香港爭取自由與民主,我們更要使它成功,堅毅的意志是打開高牆的最重要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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