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7日 星期一

論民主的力量:民族國家的意識形態與台灣之統獨論爭

On the Power of DemocracyThe Ideology of National State and the Uniting-Separating Issues of Taiwan Politics

李瑞全

蔣經國晚年開放黨禁與報禁,是台灣政治走向民主化的重要一步。此舉不但回歸中華民國憲法上的民主制度,也是國民黨通過與其他政黨進行民主競爭以取得在台執掌政權的民主合法性。但是,台灣近三十年的政治發展,卻是混和着意識形態與民族主義或排外主義在內的民主發展。此從歷來的政治選舉許多從統獨與藍綠的論述作為政治選舉的口號,亂扣政治帽子與濫製弊案醜聞等方式以贏取選舉,選民根本不理會候選人之政綱或民主理念;政治選舉時父母子女爭吵不休,夫婦朋友反目,支持者動輒暴力相向,即可以見出台灣的民主文化尚遠未成熟。台灣的政治文化也可以說反映了現代國家發展的一些深層的困擾。此可追溯過去中國受列強欺凌與台灣被日本強奪分割的歷史,和中國分裂成為北京與台北兩個政權的現實。

民族的主要是血緣與文化的結合。我們通常說:血緣是第一性,文化是第二性。但血緣只是人類共同生活的起點,文化才是成就民族共同生命體的內容。一個民族之能成形,更重要的是文化的凝結劑作用。文化提指是一個民族在歷史的長流中發展出來的特殊的價值取向和生活方式的整體,包括日常的衣食住行和組織制度,這些在每個人每天的真實生活中的事,不但是一個個體的自我認同所在,也是一個民族的自我認同與團結的力量所在。因此,文化作為一個人的第二天性,是民族團結的基礎。共同的文化生活也是結合不同民族的最有力的力量。文化是結合人群的生活共同體的基礎,同時也是區別族群的重要標誌。文化價值中的宗教的特殊性與排外性,即足以產生慘烈的宗教戰爭,此在西方與中東的過去和現在的歷史上可謂血迹斑斑。因此,文化戰爭的激烈和慘重,並不比種族戰爭稍減殘暴。儒家的「夷狄之中國則中國之」是以文化消融血緣以至價值的差異,由此可以和平地達成民族的融合無間。這是中國歷史上可說根本沒有宗教戰爭的主要原因----一些零星而又短暫的所謂滅佛或強廹僧侣還俗的行動,純是統治者的個人行為,而不是一宗教或民族的運動。此因儒家是中國家庭和政治上的主流思想,而儒家並不採取宗教排擠的方式來對待其他的各種宗教信仰。正如唐君毅先生所指出的,中國文化的精神是重視人的生命本身,重視信仰者之生命之真誠,並不以不同信仰為忤。中國家庭中儒釋道的信仰可以混雜而相安無事,甚至一人而身兼不同宗教身份的也有之。晚明更有儒者推行三教合一的說法。此實反映中國文化中對生命本身的貴重,而不因為宗教或價值信仰之不同而不惜加以暴力殺害的手段。但近年台灣別有用心的政客所推行的「去中國化」不但是挖掉我們文化的根,同時把我們原有文化中的包容異己的優點,改換成敵我異類的排他而狹隘的島國文化意識。

在台灣,除了原住民之外,所有人都來自同一血緣與文化的源頭。誰都可以很容易追溯自己的籍貫到大陸上某地某鄉去,更不要說我們天天在用中文語言,生活在中國文化的各種社會、文化、待人接物,以至飲食習慣之中。經過六十年的分隔,台灣自然也有許多自己獨特的發展,但也只是中國文化大傳統之下的小傳統,與西方文化,甚致日本文化,仍然有許多巨大且截然不同的文化內涵。共產黨在在過去幾十年的大小運動,都可以說是在「去中國(傳統)化」,但中國傳統文化在中國人民的生活中仍然沒有被減弱了多少。甚至與中國統治脫離了超過一個半世紀的香港和澳門,顯然仍與兩岸的文化差別不多,仍然是從中國傳統一根而發的大小傳統。因此,台灣社會的所謂「去中國化實是自挖自己文化之根的自戕行為。不知去了中國文化之後我們還有多少本土文化可言?李登輝當政時推行所謂週休二日的政策,把一切與中國歷史文化有關係的節日都變成可有可無的名目,而在教育上強調以台灣為中心,實質是要把中國文化也是台灣文化的成素慢慢消失於無形。中秋節變成烤肉節,直是庸俗化台灣人的心靈與生活品味!長遠來看,不但是有意讓台灣人民成為沒有文化之根的人,也從台灣人民的人格培養上刪掉人類文化上許多有意義和有價值表現的歷史事件和文化熏陶。這對台灣後代產生的文化失調,淺薄無知,遺害無窮。深厚而廣大的文化是一個國族讓人尊敬的成就。雖然美國在二十世紀因為兩次大戰而在政治上與經濟上獨大,但在歐洲人心目中,美國並不真值得尊敬,因為美國人被視為沒有文化熏陶的國度。所謂麥當奴文化是被嘲諷的對象,因為它是膚淺和沒有內涵的。美國之在現代國際上的興盛,只是因緣際會,在二十世紀中葉接收了大量的歐洲菁英份子的結果而已。但美國文化卻始終欠缺歐洲的悠久深厚的基礎。眼看經過半個世紀,歐洲特別是德國強勁復興,而美國在文化、科學、政治,甚至經濟的開創上,實已日漸落後於歐盟。文化是創造的無窮資源。沒有文化積累,不知何來創造力?

回到民主的議題,台灣政黨在政治上搞藍綠對立是很偏激的政治鬥爭形式,它背後是一種獨佔式的國族意識形態:本省人與外省人的權力鬥爭。如果你想想這種鬥爭最理想的結果是什麼,你就知道它為什麼是意識形態:它就是要消滅異類,獨佔政權。是我族類的,一切罪行皆合理,非我族類則全部都必須被消滅。它與共產主義式的消滅資產階級,消滅一切反對共產黨的人的思考模式一樣,你就知道它終極上的非理性。但台獨的觀念所指向的甚至不止於意識形態鬥爭,它是一種主權鬥爭,是種族式的鬥爭。我們可以理解諸如非洲種族之間的大屠殺、中歐捷克解體時的民族清洗,因為他們確有不同的血緣和文化背景。他們為爭奪控制生存的土地而互相屠殺。當然,我們絕對不能接受任何這種種族屠殺,也必須加以最強烈的讉責和反對。因為這是最殘忍無理的解決人類紛爭的血腥方式。但是,在台灣的情況實在更荒謬。台灣所謂本省人與外省人有何血緣與文化上的異源異種可言?除了原住民外,那一個本省人與外省人不是源自同一中華大地上的祖先,不是生活在同一源頭的中華文化之下?走在路上,如何分得出你是本省人而我是外省人?這種硬是在內部分出民族式的敵對陣營,根本就是非理性的行為!把一個原來只是反對一國之內的行政以至政治壟斷的不民主制度,只應是針對執政者或執政集團的合理行動,扭曲成為一個非理性的排除其他人參與政權的政治集團的行為,它的嚴重性和罪性可以比獨裁政權更可怕。因為,這種觀念和行動是把正當的公民硬是擠為他國人,把反對者硬是扣上賣國和出賣自己民族的罪人!

如果我們記取人類歷史上人為製造的種族分裂與屠殺,縱使不是明顯大量進行的屠殺而只是種種種族壓迫的慘劇,都應當知道採取這種種族分裂的政策,如納粹黨之製造亞里安族與猶太人之區隔,以致用強勢的宰制力量建立國家內部的種族分級的制度,如印度之種性階級制度等,都是殘害生民的歷史罪人。這種歧視與霸權,所造成的甚致對當權的一族也是一種無可補償的傷害。作為國家的公民,不論我們是不是執掌政權的一分子,我們每個人都應當反對任何這種不民主的政權,因為,這樣的政權正是把部份以至大部份同等的公民加以不公平的對待,不但是對弱勢者的政治廹害,也是把自己貶抑為不民主的個體,自己也無疑喪失了真正的公民的資格。

在中外歷史的發展經驗來看,化除內部的種族差異,建立一體同仁的民族融合,實現真正的平等自由,是一個國家或民族走向和平昌盛與繁榮富強的唯一路向。以美國為例,在立國之前與立國之初,美國的政治現實上都有很強烈的種族與性別歧視的成素在內。在過去二百多年,雖然步履艱鉅,美國的民主精神使社會仍然不斷走向消除黑白兩族群的區隔與保障少數族群和族裔,以及增強女性的平等的政治與社會權利。美國日漸強大是有社會的基礎的。美國的主體制雖然有過度強調個體主義和國家利益至上之缺點,但在民主共識上卻非常鞏固。民主的共識使美國在過去百多年都能克服內部的各種困難,兩黨政治在關鍵時刻還是能夠團結一致的。在歐洲方面,二次大戰之後,歐盟更在推動近二千年的不斷的種族和宗教戰爭的歐洲走向種族的和平共存,促進政治平等合作。歐盟今天能成為足以與美國對抗的政治經濟體系,內部的民主合作是重要的因素。曼德拉在南非消除黑白兩族的種族歧視和對抗,以至南非黑人能容納長期壓廹他們的白人而共治,嬴得了沒有任何種族流血的民主過渡,不知消弭了多少生命與財產的傷害,這實是人類理性與道德的極高表現。在曼德拉的領導和感動之下,南非可說是一個真正具有民主平等理念的國度。因此,南非能在黑白共治之下,沒有種族鬥爭,沒有政治內耗,很快即成為金磚五國之一。南非在如此寬容大量的文化之下,將是下一階段發展最快的國家之一,是領導非洲走向繁盛主要動力。相較之下,台灣所謂藍綠對抗,虛耗內鬥,實是小心眼之至的政黨行動。更何況,此種鬥爭徒讓真正的自由民主,團結向上向善的發展,受到阻礙和分化。各種歧視和偏見在意識形態的保護之下而有的貪污腐化、不公不義的政黨官商鈎結關係,繼續肆意橫行。比爛竟然可以成為台灣政治的護身符。牟宗三先生在世時也很贊賞民進黨爭取自由民主的理想,但常感歎民進黨是一地域性的政黨。此實因民進黨所代表的是並不真實的台灣民族的想像,而且是排外的意識形態。在民進黨的心目中,孫中山先生也被視為是外國人。這是不知民主為何物的政客之言。不知孫中山先生什麼時候喪失過中華民國的國籍?或民進黨有誰可以取消他的中華民國國籍。而且,孫中山先生在四、五個世代之前的台灣人心目中,絕不是外國人,而是在日治之下的台灣的中國人的救世主。而目前流行的所謂用以對抗中國大陸的「台灣主體性」,作為一政治口號,是沒有民族血緣與文化依據的抽象概念,除了排外,甚致是排內(排除所謂外省人和外省人的後代)之外,不知有何意義。如果真誠認同每個人都應有自由民主的權利,而這是普遍而人人應有的權利,又如何能以地域自限的方式,以不存在的種族血緣分別,提出如此區分公民身份的口號。如果以台灣主體性為國家的唯一的主體意識,則實不知台灣人在血緣文化上的根源何來,而且排斥居住在同一土地上的同等的國民之自由民主的權利,它自身即是意識形態的產物。

作為一個真正成熟而民主的國度,公民必須認同和支持人人都有平等的權利參政。政治基本上必須為人民福祉服務。在西方眾多較成熟的國家,再激烈的政黨競選,人民或有各種選擇投票的方式或組合,以支持自己所屬意的候選人,但每個公民都支持選舉必須是在公正公平之下的競爭,何曾有所謂「含淚投票」!在民主國家中,任何政黨或政治人物都在全民和憲政之下受到審判,如果行政失當或犯法,即當繩之以法和被人民唾棄。所謂「含淚投票」不就是因為為了以敵對的政黨或集團當政為不可接受之惡,縱使自己的政黨或黨員無法無天,競爭的對方明顯是較優的都不能支持,這不正是你死我活的敵對階級式的思維方式嗎?如果公民都不站在公正和全民的立場去參與政治,又如何能促使政治中人真正重視民主,維護全民的福祉,謙恭地對待委任他的選民,切實回報選民的意願,以取得全民的支持為理想?如此的選舉中,怎何能是以全民共同福祉為依歸的真正民主理念可言!這正是台灣的公民文化在民主取向上不成熟的表現。

以狹隘的民族意識形態,以排外的觀念對待國人,以這種種族區分作為公民之區分,仿佛回到原始部族的政治形態:這有何真正的自由民主素養可言?!真正的民主才使社會有真正的法治。民主自然有不同聲音,有不同的主張,但是,真正的民主政治才是使社會政治不致動盪的穩定力量,因為,它真是全體公民所共同擁有的,它才是每個人民真誠地擁護和信賴的制度,無人可以或願意破壞它,而是可以無憂地發揮自己的創造和貢獻。民主含有人人都能各盡其性分的健康因素,這就是它的力量所在。


孟子說:仁者無敵。今天我們也可以說:民主無敵。

**這是作者刊於《鵝湖月刊》第472號2014年10月之<中央觀察站>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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