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3日 星期一

儒者論太陽花運動:公民社會民意與政黨政治

李瑞全

1.     儒家內聖外王之學:當代儒者關懷世事不足

自孔子周遊列國,孟、荀遊說諸侯,以天下為己任,求解百姓之倒懸,是儒者所自許為人生之義所當為之事,也是儒者參贊天地的道德要求。宋儒張載綜言之曰: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自漢代尊孔子為素王,以春秋為漢立法以來,中國基本上是以儒學作為文化政治的依據,因而儒者更視全面參與治理天下是個人道德實踐所應擔負的任責。「不仕無義,求學是學做人與為社會服務,學而優則仕,是自然而理所當然之事。以現代世界的政治結構和運作方式來看,在缺乏全面的政治與文化之配合,儒者這種抱負不被視為過於自大,即被譏為迂闊落後。當代新儒家雖力振儒學之傳統,承當國命,重建儒學,奠立內聖外王涵攝中外宏規之儒學,守護民族文化之命脈,但儒者「之行一不義殺一不辜,不為也,與為政者野心私心自用實難相為謀,故終與當權者無緣,只能退而著述與教學,以宣揚人文價值,啟發人心培養人才為業。儒者實努力不懈,踐仁行義,教學不倦,似與社會運動、政治建設兩不相干,因而有被譏只成學院的教書匠,無復儒者胸懷天下之弘志。但是,唐君毅、牟宗三、徐復觀三位當代新儒家之著作中,實已不止在學術文化上有巨大貢獻,在外王之學的建構提出新論,即在所身處的當前政治事件之論辯與參與上,亦發揮了巨大的言文之力,諸先生對於時代之大事,發為時論,貶私伐惡不遺餘力,對於正人心、息邪說豈止少補哉。
當代新儒家固然沒有直接參與政治權力之運作----熊十力先生參加國民革命後即感政黨爭私,憤而退黨,徐復觀先生也曾任黨政要職,俱不能得志,退而專注學術,為往聖繼絕學,成當代大儒,但諸位先生並不稍減對國事之憂憤關懷。唐、牟、徐三位先生,於四九年後對港台大陸政事都不曾稍減批判針貶,為國事民生多所奮筆。諸位先生之論述,今日讀之,猶鏗鏘有力,為文不懼權勢,直是為生民立命之論述,讓人有奮起之志。若諸位先生猶有被諷為教書匠,只談心性,不參與政事,則今日鵝湖諸友豈不更為自閉,與世無干!此所以個人曾有在鵝湖社內再推政治評論之想,以繼承諸位先生之志業,發揮儒家外王之理論,樹立儒家之政治理念,以積極回應國事世情。關懷蒼生,自是儒者之本懷。

2.     儒家站在道德人文主義的高度來看台灣政治:回歸生命與良知

十九世紀中葉以來,世界與中國變局之大,亦可謂三千年所未有。處於此國內國際各種勢力互動與利益交結複雜之時代,要知時論世,談何容易。牟先生嘗謂:評論時政,徐先生最在行。此因徐先生事理割截分明,消息掌握較準確,且能秉持儒者公心以評論政事,於敵於友,於黨於國,均能褒貶得當。三位先生所共持的是一道德的人文主義,以道德關懷之深情審視政事,超乎黨派個人之私,可說是站在中國文化與普世人道的高度來分析世情,因而常能洞見政事之歪理邪見,痛而貶之。
儒者之關懷,自不限於港、台,自必及於全中國,與乎全人類。但儒者對中國與中國文化之受內外摧殘,幾成博物館之陳物,故奮起承當,不避艱苦,四面作戰,是所謂存在的道德決定。三位先生當前最大的國難是大陸對中國文化之摧殘,故發言最多最烈。但三位先生退居港、台,亦並非不關心港、台之政事。唐、徐二位先生先逝,未及見到後來台灣政治之發展。儒者本期天下大一統,和平共存,但絕非為某一政權服務,毋寧是求安頓天下蒼生,以免於戰亂流離。牟先生晚年對民進黨亦未排斥,僅以民進黨為較狹隘之地區政黨而為視域不足,並不反對民進黨追求民主自由的要求。徐先生與雷震及早年黨外之青年朋友,亦多所交往,不以為忤。此因諸位先生絕不以統獨、藍綠之類的黨派之私論事,故能稱理論政,就事言理,實不限於一黨一派,一人一事之說。
所謂站在道德人文主義之高度,實亦同時是回歸生命的日常之道。生命是一切政事之本。這本是儒家的政治基礎,仁政王道,民貴君輕,都必以人民養生送死無憾為依歸。對於政事之紛擾,政黨之爭權,私利害公之混雜,在歷史的關口,要作出正確的判別,豈易易哉。但儒者也不能因此而龜縮,每個人也只能博學以辨之,慎思審問以究之,以為時代立一存照。依儒者本義,此中實也可說是一簡易之道:撇除一切葛籐與意識形態,回歸良心與生命的苦難犢面相當,民生是政治的指標,良知是政治的最終審裁者。荀子曰:以仁心說,以學心聽,以公心辯。縱世事紛紜多端,亦如此而已。

3.     儒家為生民立命之民主憲政意識

我們日常已常有偏私之心,在政治上更容易有激烈片面的取向,加上意識形態,則必以行事者之是否與自己為同一黨派而論對錯。此自成偏私誅心之論。王船山所謂立理以限事,最見出預設立場常使我們看不到簡明的真相,只去推測背後的陰謀利用等。唐、牟諸位先生所常痛論的所謂:意識形態之觀念的災害,特別是知識分子之受害又害人。此所以在共產主義風靡全球,人人皆以為是解救一切受壓廹,是受苦受難的民族與人民之福音時,全世界之知識分子都不免受到迷惑。中國知識分子亦絕大多數無例外,三位先生可說是極少數能於根本上批判馬克斯之人性論與階級鬥爭,而能秉持儒家之仁道,不忍人之心之良知良能之教,而不受共產主義之口號與意識形態之迷惑,以迄立於洪流的豪傑之士。換言之,儒者是站在民主憲政意識上立論,開放胸襟,謹守實事實理,以百姓心為心,是儒者抗拒時流,不陷於迷亂之唯一法門。
當代新儒家之接受民主與自由,是因為主權在民的民主體制可以徹底解除人民受到專制權力迫害的唯一出路。國家不能沒有適當的權力來運行,國力愈大則中央權力愈大。但缺乏堅強的制約即不免濫權濫法,最終必是人民受苦受害。民主體制中的公義、平等、自由、人權、法治是環環相扣的基本概念,由此構成民主憲法,確立國家的主權為全民共有。在民主憲政下的政治制度,如三權分立等,政治的權力方能有所制約受限,人民才真能有免於受國家巨大權力傷害的保證。儒者當然對主權在民,對公義平等的社會政治制度全力支持,亦要求保障人權和實行法治。雖然在民主憲政之下的法治應具有公義的合法性,但法律之制訂與政策的施行,不可免與時代之國際、經濟、社會發展有特定的偏重表現,而執政者也不可免有各種利益和個人偏好等影響,因此,法律與政策必須時常體察民情民意而加以調整回應。在民主憲政之下,政府體現民意是為政的第一要義之事。孟子所面對的戰國時代,亦要求國君依人民意向而作出大公無私的決定,不能以左右親信之見為憑,更不能一意孤行。任何不能體現民意或受民意強烈反對的政府本當自動下台。
要實現主權在民的基本原理,民主政體必須有充份的空間和制度的保證,讓人民可以參與治理和自由宣示意見,下情能夠上達,且人民意見真能決定政府的行政與決策。所以現代民主憲政除了提供各種途徑讓人民直接或間接參與國家政策之外,也必容許人民公開反對政府,批評和投訴各級官員和政策等,反對的方式包括公開的示威遊行等。而在此種種途徑不足以實現公義,公民更可運用公民不服從的方式,對政府或政體提出最強烈的批評和反抗。這是憲政層面的反對,已不能用平常守法的觀念來回應。當權者不能藉口破壞社會秩序或違法而對不服從之公民加以暴力鎮壓。如政府與人民的矛盾尚不能解決,過此以往,則成為武力革命,勢必經由流血戰爭以解決當權者與人民的衝突,是則政體即告分裂而成為武力鬥爭的局面,國家即面臨內戰和重組。

4.     站在憲政與政治文化意識之高度來看太陽花運動

這次太陽花運動是由黑色島國聯盟的青年學生組織所發動的抗議示威行動發展而成。他們的成員主要是一群青年學生,可以說是一群傾向民進黨,甚至有強調台灣主權獨立取向的年青人----但顯然與主張台獨公投的公投盟不同路,與民進黨也不相同。他們在進入立法院後即表明與一切反政府的政黨團體切割,包括與民進黨的關係,宣示自己是一公民抗命的行動。他們對服貿協議實有相當長期追踪和參與,寫過長篇諮詢紀錄,也多次在不同場合與其他團體共同表示反對意見和抗議,但似乎由於參與人數不夠影響力,都沒得到政府或媒體的重視。而此次在國、民兩黨為服貿協議交付審查的爭議中,他們也已在立法院外集合並架台反對。這群學運分子主要是號召民眾參與,原初似乎也沒有攻入立法院的規劃,只是驟聞國民黨以偷渡的方式,違反程序正義,強推服貿協議送院表決,因而觸發這群年青學運分子衝進立法院內,以遏止服貿協議的通過。
作為政治行動,侵佔立法院實已越出一般抗議示威的界線,而且碰觸到憲法的層面,是極為嚴重的政治行動。一般而言,攻入國家中樞機關,通常具有推翻政府甚至是革命行動的意圖。但很明顯的是這一群抗議群眾並沒有一般武力革命的表現或要求,他們根本無任何可以對抗軍警的武力可言。政府的警力實足以把他們輕易驅離瓦解,只是由於馬政府與立法院不和,在立法院長王金平消極保護之下,他們才得以在立法院會議廳聚集和號召眾多學生團體來支援,守住了二十多天。這次運動初起時實讓世界政治評論家都瞠目不知所以,因為,它是近乎改變政權的行動,但卻又沒有任何激烈的宣示。這個運動從開始到最後撤離立法院,並沒有做出任何傷人襲警的行為。縱使期間有部份民眾分枝出去攻佔行政院,也沒有作出任何重大破壞或傷人事件。而他們明顯針對的是服貿協議之黑箱作業,且在違反程序正義之下強行通過的不公平行動。這是針對政府某一政策和以不公義的方式推行政策的反抗行動,不是推翻政府或政體的行動。因此,它是在民主憲政之下的公民抗命行動,不可以以暴民視之。這次行動不但激發了對服貿協議的重新檢討,加強了立法審查的要求,可以說是在現行法制中加強了人民監察的權力。撤離立法院之後,參與者都願意和平地接受司法的檢控,並無推翻中華民國憲政的訴求。因此,這無疑是一公民抗命的行動。
此次運動可以說揭露出當權者的抗拒民意而又無能處理危機的表現。馬政府原初以為此次事件純是國、民兩黨的黨爭,因而以為可以運用議會策略偷渡成功即可過關,對於外界團體和群眾的質疑與反對都以為可以置之不理。馬政府對學運團體提出的要求或是強硬拒絕,或是不予回應,只一味強調要學生退出立法院,要王金平驅除學生,因而被媒體與論政者口誅筆伐,在公共形像上更每況愈下,使佔領立法院的行動得到更多的同情與支持。而讓太陽花運動達到最高度支持的是馬政府在323以武力驅離行政院內外示威者的行動。全台灣人民在電視機前都看到政府出動鎮暴警察,以全副武裝的武力去驅散在行政院內外和平靜坐的人民和學生。在驅離行動中明顯見到警察用不當暴力打人的行動,而被警察從行政院拖擲出來的學生更多明顯受到嚴重暴力對待和毒打的結果。而警方不但在驅離前要求媒體全部撤出,一直到今天都不敢公開在行政院內的驅離行動的錄映,顯見其中實有不少警察暴力的行為。政府動用國家暴力對付手無寸鐵、和平靜坐在地上抗議的人民,實犯了民主政府所不能碰觸的天條。
面對這些學生與民眾受到如此不當的武力對待,哀嚎慘叫,是儒者所不能忍的暴力。這亦非止儒者,實人人皆有的同情共感的自然表現。此時實無所謂黨派,無所謂藍綠之分,也無所謂男女、宗教之不同,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我們的良知都必對這種國家暴力加以嚴厲的讉責。這一夜激發了更多民眾支持學生,更強烈反對政府,由是而有330五十萬以上的人應號召而參與黑潮的示威行動。這五十萬人絕不是現行任何台灣政黨所能發動得起的,他們是來自不分藍綠不分階層的公民,他們所代表的也絕不止是五十萬人。我們相信縱使在眾多政治利益糾葛的政治事件中,固然難免有許多爭權奪利的混雜,因而常使人視如不見,事件被扭曲,公義被抹黑,但是,在基本關頭,道德良心仍然是最高和最後的裁決者,不會被黨政宣傳壟斷,視人民受傷受苦為罪有應得。這是程明道所謂:今日人道尚不廢,皆因有此一點秉彝,卒殄滅不得!這是儒者所篤信的人人皆有的定盤針。我們在此不但超越一般黨派之私,也超越了一般意識形態或許多先入為主的偏見,而真能秉良知與公心以見出政治之是非,確立民主憲政的精神。

5.     公民文化與政體

民主政治是否成熟,或一政治體制是否民主,並不在於它所公布的憲法或政府組織。當然,如果一個憲法表明一黨獨霸或獨大,無異是以部份黨員凌駕於全體人民之主權之上,自是不民主的政體。縱使一個表面完全符合民主的憲法,但如果所建立的政體,不是依民主的方式,即由人民行使國家主權而對某一位公民或政黨領袖經公平選舉授權而成立,以及選出後當權者竟然不再受人民的制約,則此政體亦決不是民主政體。此在許多新興或第三世界國家中建立現代國家的發展和歷史都很明顯有如此的反民主的程況。選舉結果是選出一位權力無限的獨裁者。此如菲律賓之憲法,完全與美國一模一樣----因為是由美國人為它制訂的,但是,不要說之前馬可斯之獨裁了幾十年,對異議者之無所不用其極的殘暴統治方式,絕不能稱為民主政體,即在今日,菲律賓的選舉暴力之多之嚴重,如把競選對手之車隊伏擊屠殺之類,實不能說是有任何意義之民主選舉。又如民國初年之政治人物的各種不民主、反民主的政治行為之所以出現,而最終不免以武力解決,即見出這些政治人物都是違背民主理念的政客和軍閥,而絕大部份的國民也尚未臻至真有民主理念和實踐的表現,足以阻止這種不民主的行為發生。因此,一個政體之真正的民主指標是它的公民的政治文化。所謂公民的政治文化是指一個國家的公民對於政治上所持有的價值和實現的行為。民主的公民文化不但在日常之政治運作中體現出人民和民意代表所接受的政治行為和價值是否民主的,在選舉中更容易見出它的政治文化的民主價值取向,更能見出一個政體的民主程度。
我們常以台灣有一部民主憲法,有多次政權轉換或政黨輪替,已具足民主的政治體制,云云。此實有很大程度的自欺欺人的自我感覺良好的說法。以我所觀察的台灣政治文化,實不足以稱為符合真正的民主自由的政治文化。茲舉一例來說,當我們在選舉中可以攻擊對方是外來政權者,是紅頂商人,是台獨分子,或是以各種有形或無形物質來賄選,以至不同黨派支持者互相辱罵毆打,等等,而民眾不以為意,或有意無意接受,這些人甚至得以當選。這即表示選舉的結果是受操弄之下的結果,不是人民真正自由自主作出的選擇,不是在公平競選之下作出的投票。選民也不是以自己一票是行使共享的國家主權,是實現民主憲政的政治行動,是真就競選者的政綱和能力來加以支持或反對的。我們只要反觀在成熟的民主國家之中,有誰敢用諸如攻擊對手是黑人,或是女性等種族或性別歧視的語言,而又有誰用了此等歧視性的攻擊而不馬上被自己的政黨或選民擊下台,根本選不下去?此即表示我們選民的政治文化尚未達到真正實踐民主的水平,選舉被看成是不分青紅皂白的誣衊行為或你死我活的權力鬥爭。如果連民主應有的寬容與互相尊重對方的政治權利都做不到,選舉的公民文化水平自然達不到民主精神的高度。
杜威說:民主是一種生活方式。沒有足夠的民主素養的公民與公民文化,也就沒有足夠的民間力量去支持真正的民主體制。公民文化決定公民社會的價值取向,決定所選出的政府是怎樣的政府。而被選出的政府也會利用各種制度,特別是公民教育,培養出對自己或自己的政黨有利的公民文化,以鞏固自己的權位。這種從政治文化,到掌權的政體,推行的政治制度,形塑出自我支持的政治教育,是一種政治社化的循環。這個循環可以有良性和惡性兩個發展。惡性的循環是當權者日益利用權力和制度強化自己的權位,灌輸支持自己的價值意識和取向,直接或間接影響媒體,結果自然是剝奪人民的知情權利、反對聲音、獨立判斷和投票的自由,甚至改動政治結構以控制人民。良性的循環是通過公民教育日漸走向更高度的民主素養,培養民主參與的能力,使政治文化更日趨民主,支持公民參與,社會日益開放,政治體制日益完善。從歷史和社會研究的結果來看,絕大多數的社會制度都有傾向自我實現,自我鞏固發展的表現。換言之,體制內部總是自我繁衍,抗拒改變,更抗拒自我淘汰。因此,縱使不走向惡性循環,政治體制也會變得僵化或冷漠,此即成官僚制度。
公民社會能打破這種循環的方法主要有兩種。第一種改變的契機來自社會的經濟的發展,由經濟的改善而使人民財力增加,生活改善,有多餘的精力和時間去改變自己的生活和條件,因而促成社會與政治的改革。另一則是通過政治活動而來的改變。主要是對當前政治制度或政策不滿意而來的各種政治和社會運動。論政團體和在野黨的制衡是日常的形式。議會外的示威抗議是民主體制自我改良的機制,它讓更廣大的民意和民權更能反映在政治生活之中。最具有突破性的常是公民抗命的行動,它可以突破政黨之間的局限,徹底改變一個國家整體公民的價值。此如馬丁路德金在美國所推翻的種族歧視的行動。由於公民抗命行動是激烈的政治價值的改革,在當時自然會受到部份公民強烈的反對,常發生流血,以致領導者被殺害。這是公民抗命者的代價。但公民抗命是全民的最有效的政治教育,也是突破上述政治社化循環的重要突破點。
或有人批評民主政治一方面意見紛紜,難作出快速有效率的決定,且又常妨碍日常生活,浪費個人和國家的時間和金錢。但是,如果與極權政治的禍害,與由此所必引致的政治腐敗,人民受害,最終不免革命,再嘗試回到民主的方式的發展來說,則可見民主爭議是共同生活所不能免的代價。事實上,人類歷史證明,民主社會在保障公民生命與生活,以及在文化、經濟等方面的發展實是最有效率,最開放和健全的制度。嚴格來說,民主政體是最能讓人民以最少參與的時間和費用達到最有效的行使主權在民的方式,控制政府而不至受害。其他種種政體都是在用各種方法壓迫人民,更是讓人民沒有喘氣的機會。當然,民主政治需要有一個相當健全的公民社會,公民不但有高度的民主意識,且能相對獨立於國家權力和市場壟斷之外,保持對政府的監察,包括以政黨、非政府組織、媒體等對政府日常施政進行監督,和結合各種經濟力量,維持一不受政府以及資本家宰控的自由市場,保障民生。公民或可期待只在重要選舉時參與,而把更多時間和精力用於建設自己的幸福生活。但是,在民主的建構進行之中,以及保持民主運作良好,仍然需要公民的積極參與,方免於代理人變成主人,反客為主成為濫用公共權力的巨靈。

這次太陽花運動可說為台灣人民,包括政府官員與警察,作了一場良好的公民教育。我們可以看出來,在接下來的集會對抗行動中,政府已很審慎不敢動用國家武力對付人民,也更願意接受人民的意見,走向尊重民意,耹聽人民的心聲。這都可說是良性的結果。太陽花運動的主體宣稱退出立法院是要讓太陽花遍地開花,建立更普遍的審議式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的行動,這是一值得鼓勵的方向。如果真能成功,這可以說是開創了中華文化中民主政治的一個新里程,真正讓民主憲政成為台灣人民的生活方式。
自總統民選以來的兩次的政黨輪替,台灣人民都可說是由高度的寄望到嚴重的失落。傳統的政治文化仍然主導著台灣的官場和政治操作。瞞上欺下,貪污舞弊、關說濫權之事充斥官場。選舉之時則訴之於省藉分割、藍綠對決。以至各種形式的賄選、椿腳、分贓、拉攏,等等,政治不但未日見清亷,只見藍綠惡鬥,國政發展毫無寸進,民意更被輕忽。一般民眾對政治已日趨冷漠,兩黨所發動的行動,參與者日少,表示人民對兩黨已非常失望。此實是政治生活的危機。去年洪仲丘案,讓民眾抑鬱多年對政府不滿的情緒有一次爆發。二十五萬人自發式的上凱道是對軍政黨的專權落後、草菅人命、不負責任的態度,表達了嚴重的抗議。這可說是台灣人民突破政黨的壟斷和界限,直接發出民主權力的呼聲。這次行動實無任何政治團體來組織,純是人民通過網路資訊,媒體多方傳播,政治評論的支持,共成一有力的政治行動,達到取消軍事法庭的結果。雖然這不必表示台灣日後真能避免同類的不幸事件的發生,但也展示了人民力量的一種表現的方式。但這種公民力量也很難凝聚,更難維持。當時在網路發起的1985公民行動聯盟是一臨時組織,只為激於公民的義憤而結合,事件完結也就幾乎歸於無形。
這種公民行動的方式可以說在太陽花運動的330上凱道示威時重現。而這次人數更多一倍有餘。這並非是應任何政黨的號召,而是對政府嚴重不滿,特別是對以暴力對待公民和平示威的嚴重抗議與批判。這也是馬政府近年所累積的深重民怨的一次宣洩。如此多民眾支持的一個重要原因也是因為這一群學運分子,並不以任何政黨身份作號召,因而受到更廣大的支持。至於太陽花運動者能否讓此種出自民間而不分黨派的共同民意繼續凝聚,實是一大困難。他們或是自組政黨,但只會成為另一政黨,且可能只是一小黨,很快即會泡沫化。他們也許可以與某一政黨合流,如成為民進黨的一員,但這也喪失了他們代表跨黨派民意的身份。如何保持某一意義的非政黨組織,又可以凝聚得兩黨之外更廣大的民意,實不是一容易之事。
政黨政治似乎已成為現代民主政治的一種典型方式,它自有各種重要的條件和功能,使民主政治得以相當平穩地運作。但日益龐大的政黨組織,也讓社會上第三種或以外的民意無從表達,而掌控這兩大黨組織的人也利用民眾的只有二選一的可能,而常不能反映民意。不但在台灣常有選民帶淚投票,不是因為滿意此黨,只純是因為不想另一黨上台而不得不投票支持一個自己實不願支持的政黨候選人。此在陳水扁與馬英九第二次再選時都如此。在民主認受上,這實是非常低度的「實用的認受(pragmatic consent),只是為了避免更不接受的另一方上台而被迫作出的心不甘情不願的選擇,絕對不是真正的價值上認同的認受。在成熟的民主國家中也常有此種兩害相衡取其輕的投票行為出現。更嚴重的是在選後,不管有沒有換人上台,仍然是兩黨政要在壟斷政治資源的分贓,人民真正的意見仍舊被忽視。例如,在美國選舉費用如此龐大的情況下,跨國大企業的政治捐獻非常重要,因而政黨與政府常只聽到大資本家的遊說,小市民根本無置喙之餘地。要突破此種大型政黨實質的壟斷,也許從公民社會產生另類的非政黨(也是非政府)的公民政治團體,一方面不演變成為另一或大或小的第三黨,但卻又具足凝聚人民所常有的或多或少的不滿的民意,進而影響和跟監有意競逐公職的政黨和政黨人士去反映真正的民意。它要有能力和公信力足以因就全民共意的議題發出號召,聚集足夠的民意力量,以及發動支持所認可的候選人成功當選,以顯示出它的政治上的分量。這是為人作嫁衣裳的政治組織。但它確是民主政治中最重要的全民公義的守護者。這是公民社會中人所應予以大力支持的代表公民社會共意的團體。太陽花何去何從,台灣民主如何往前發展,這是我們拭目以待的。

作者後記:

此是作者在鵝湖月刊社舉辦的「鵝湖論壇:當代新儒家如何看當前臺灣的民主政治發展及其現狀發言後所整理的稿,由於輾轉引申,實已超出當時所言之外,故另置於「中央觀察站」發表。此文刊於鵝湖月刊2014年5月第46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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