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6日 星期四

台灣已變成血汗社會?

台灣已變成血汗社會?

李瑞全

一般交通意外的發生大坻只有三方面的因素道路車子與駕駛當蝶戀花旅行社發生33人死亡這一椿嚴重的交通意外發生時,交通部長第一時間的說法是:道路計設計安全沒有問題!這表示有問是的是車與人。交通部長跟着又說車子沒有問題,雖然這部車子是拼裝車,台灣的拼裝車是全世界有名的,據云台灣的拼裝車是日本買來賣給第三第四世界的!所以,餘下來的是駕駛的問題。是的,駕駛已開了十多小時的車,確是勞動過了量,再加上之前超過十天連續發車,人非鐵打,自然最有問題。所以,最後是駕駛司機的錯!這是典型的官方推卸責任的表現這實在是制度殺人!於是,交通部把它的責任掉給了勞動部。

但勞動部馬上會發覺開車超過12小時於法不合他們實有職責去執法官制因為,明顯超時的旅遊團是違法的,這不是就是說勞動部有執法不嚴或沒有執法的失職!而且,一位司機在一天之內連續開車超過8小時和超時4小時的極限,已是遊覽車的通例和慣例,於是,勞動部說當駕駛的手不在行車方向盤上時不算工作,可以休息或作任何休閒運動的事等等,所以司機之勞累,無關超時工作的執法或規定。這是官方最自然的自我保護的反應,但這顯然是違反人性的說法。由於任何一日遊的安排,顯然會超過法定不可過勞的規定,為了避免被指控執法不力,於是有這種不人道的說詞。官方甚至可以解說是為了讓勞工有口飯食,才如此解釋,否則如果都仿傚先進國家雙駕駛制,我們勞工不是只有半薪了嗎?難道要旅行社老闆減小利潤,多付一倍的薪水嗎?官方就會害怕我們的大小資本家就不會投資,我們也就沒有蓬勃的旅遊業,人們就沒有娛樂,觀光地區的大小商店和老百姓就沒有無煙的觀光收入,等等,而司機也同樣是沒有飯吃。如果增加旅費,也同樣會減少發車次數,結果也還司機們減少收入,節衣縮食。因此,勞動部的解釋和設計絕對是為全體國家和人民利益着想的。但是如此計算工作時間實是無理,於是官員們為表示關心司機們的勞累,不加思考就提出超過10小時的行程都要雙駕駛,天啊:在收負與收益分配方式不改變之下,所有司機明天都要吃半碗飯了,不要說家裡還有待哺的家人,還有要按期還的買車的債。更嚴重的是如果沒有發車,他們全家馬上陷於絕路上!這種官員能為人民務嗎

後來又發現這輛車是駕車的司機自有的---當然是借巨額來買的老舊改裝車,是台灣常見的所謂靠行的遊覽車。靠行的車是車主自己的,除了每月都要交靠行費給車行外一切自行負責。如果出現交通事故,由於實質上駕駛司機自己是老闆,他要負責一切賠償責任,被他靠行的車行卻不用負任何責任。而且,由於靠行的制度,司機是車主車行或旅行社也不用為司機買保險當然也沒有勞保健保等等了。但任何一椿旅遊收益最多的是坐在冷氣房的大老闆這明顯是一種剝削勞工的行為。於是官方祭出罰則,要車行負責一切傷害的賠償,而且即時執行停業調查處分,以息民怒。但是,這一處罰卻使在此車行靠行為生的約300輛旅遊車和司機馬上失業,不能上路!。所以,車行明顯違反法律,卻又不能依法罰之,因為,任何罰則下來,最即時受傷害的和受害最嚴重的仍然是與死難的司機同夥的其他司機。政府執法保護被害人的個人和群體,結果卻是加害了被害人和他所屬的群體!

但為什麼這些自為車主的司機要如此拼命去承接不斷的發車的工作,難道真如蝶戀花旅行社的周大老闆所謂:人為財死,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自願行為?這些司機為什麼要借大錢來買一輛超齡的改裝車?當然是為了能多賺一點收入以養家活兒。他們顯然都是社會中低下階層的勞苦人民,但他們也不想永遠受不可再低的勞工工資所限希望能靠自己的拼搏讓自己家人有改善生活,子女能稍吃得飽和有書讀,可以祈望他日改變自己那無助的命運。於是在所謂旅遊業好景時被誘惑去投資,以舉債的方式買一輛生財工具。因此,他們一方面要月月還貸款和利息,一方面也得靠行才能發車(因為他們沒有可能自有營運牌照),同時,還得依賴旅行社分配給他們的行程。在如此的壓力下,他們能不全力盡力去爭取發車次數嗎?周老闆說他們是人為財死確是事實,他們自甘願過勞,不求適當休息,恐怕也是事實。但真實的情況是因為誰能發車誰沒有車發,完全操縱在旅行社老闆手上,他極可能同時是併裝車給司機們的債主!司機們可能還要取悅這些慣老闆們才有發車的機會,才可能解決得了吃飯與還債的雙重巨大壓力。但這真是他們甘心情願的嗎

我們能夠說這些司機們是自己去找死的嗎?我們的官員都不知道這是他們所守着和執行的政策和制度在殺人在迫害這些弱勢的勞工嗎!交通部長以為道路設計沒有問題就不關他的責任!但他不想想當不斷的交通意外發生,不止是諸如前一陣子旅遊車燒車事件,當時他完全不用負責任之後也不用負責去防止嚴交通意外的出現台灣一年在交通意外上死亡的已接近5000(恐怕還沒有把事後死亡的算在裡面),這是表示平均每天都有12兩人死在馬路上!我們每天都有幾家人在突然家破人亡的傷痛之中。這種一次的嚴重死亡意外,只是無日無之的交通死亡中的一個例子而已。5000人分開356日就不是問題了嗎?主管交通的官員完全沒有責任嗎?我們有多如牛毛的法令,卻沒有人去執法,違法的交通行為天天在馬路上發生,這都不關官員們的事,都不需要做什麼事去改變它?!我們的政府中人現在還沒有一點現代社會的行政上的責任倫理,天天死了人依舊可以好官我自為之嗎?勞動部長居然可以回應質詢時說,工作時間只有手在行車盤上才算,這是幾十年來的官方詮釋!不關我的事!換言之,一切死亡意外都不是我的官職責任。諷刺的是,我們一直總是自誇我們的勞工是最勤勞的最負責任最積極的工人是的,他們真的是偉大的公民,偉大的父母,因為,他們可以不惜一切去為國家為家庭拼盡生命但是,回報他們的是他們自己負責,是自願的人為財死。我們的勞動部,以至行行院和總統難道不知道台灣社會底層勞工的真實情況嗎?不知道他們實是被置身於無所不在的巨大鐵籠中生活是身不由己地犧牲自我犧牲自己的健康和生命來換取生存和一點點的飽暖的嗎

這種勞工當然不止是旅遊車司機在各個勞力行業中,如建築、工廠,以至郵務的工人等等行業中都存在,甚至在一些似乎不是勞力的行業中,如會計,其中最底層的職工,其實都是血汗工人例如會計師行的工作人人皆知最低層的核數員工長期每天都工作十多小時幾乎全無星期例假可言。聽聞行內的人說,每兩年就換一批新肝進來!這是什麼意思因為,當今年新進來的大學畢業生被綁約兩年後,兩年內他們一般的肝都壞掉!這當然是無限的過勞的工作的結果,在傷殘之後,他們也絕對受不了而不得不離職。他們所簽的工作合約其實是嚴重壓迫和剝削的契約(其中一個條款是:不到兩年離職要罰近乎一倍半的月薪),不敢自動辭職而要強忍下去。同時,平常加了班的時間常被以二、三折計算,以至不准申報等,以免被告違反勞工條例。但我們的大學每年又為他們製造許多商學院會計系的畢業生出來,於是又可以再加以壓搾。這種壓迫員工的不人道情況實存於許多大公司大企業之中!幾乎人人都超時工作,社會成本不斷增加,難道都跟勞動部,跟行政院,跟總統都沒有關係的嗎?這所以,原以為是為勞工解除過勞的一例一休,卻使得勞工受到最大的傷害,因為,他們工資如此之低,不加班根本不夠生活,而新條例反而使他們只能去別的地方加更多的班,或找不到加班則只能日日等著挨餓而死。這為什麼良意的立法卻得到更大的反彈。這絕不是勞工或社會一時不習慣,而是當官的不知道這是一個環環相扣的制度,如果政府不能先安排解決勞工的困苦情況,良好的立法只是硬性地削減他們必需的生活費用,真是愛之適足以害之,人民與社會自然會強力反彈。

許多國際大企業被批評是血汗工廠(sweat shop),因為,這些跨國的大企業利用落後地區大量的廉價的勞動力,以極其低微的工資給當地的勞工為其生產,以大力增加企業的利潤。如,工人生產所值可以賣數百美元一雙鞋子而工人一日的工資卻只有一美元。這種工資實不足以糊口且生產環境惡劣和不人道但這些落後地區的人民卻為了卑微的生存而不得不接受這種極其剝削的工資。而這些跨國大企業卻賺大錢,進先進國家中的高階主管和老闆們享受最奢華的生活。美其名是他們經營有術,其實他們的財富實是由這些工人的血汗所堆積而成的遠的不說,近年美國蘋果公司成為全球最大企業利潤最高的跨國戈司在美國繳納的稅也最多,但他給代工的富仕康不超過公司開支的3%。當年富仕康工人不斷發生跳樓自殺的事我們可以想像這些年輕工人在工廠中受到如何的剝削和迫害不得不以自殺的方式來求得解脫這是何等的血汗工廠(現任的美國總統川普居然還說中國的工人搶了美國工人的飯碗!至於資本家如何剝削和壓迫國內和國外的勞工問題待另文詳論。)回到台灣,我們社會中最低層的勞工如此為生活拼命不但身心天天受到極勞累的摧殘以至最終衰弱出意外而死---實是事有必至之慘劇。這個社會就是一個血汗社會!由於它無所不在,其實比一個血汗工廠更可怕!

一個官員或政府如果不能把原有不合理的政策和制度改革,不知官員和政府有何存在的價值與意義。在民主社會中,人民所以投你一票,是要你為民申命,解決人民的痛苦。當人民特別是社會上最弱勢最無助的人們天天在生死邊緣中掙扎求存,不但無限的辛勞不能減免最終是無望和過勞以死,這個社會就是一個血汗社會如此不知民瘼的政府,人民必定會使它下台。我無意說現在執政的政黨或政府要對現存的不良制度負責,之前的政府實有更大的責任----但我們也已以選票讓他們下了台,但任何當上政府職務的人,都有政治責任與行政責任,每立官員都必須以負責起自己職權以內的一事一物,任何的傷害都有不可逃避的責任,都有第一義務去為人民解決和減除傷害。我所擔心的是,在政府掌握大權的人完全不了解現代世界的黑暗面,不知道現代社會中許多規章制度實含有巨大的宰制性與壓迫性,不知道它存在我們的教育交通環保工作食物等等制度之內幾乎無人能倖免的生活環節中而對許多人實是無法解決的困局無法擺脫的鐵籠。

政府的第一義務是使人民能夠「養生送死無憾」,否則,人民只能以選票要它下台,這實無關乎藍綠,無關乎政治的識形態。
(後記:本文完成時,新聞報導說政府調查的結果是:道路車檢輪胎等都沒有問題主因是旅遊車超速。換言之政府該做的都做了,也很合規格車禍只是司機犯的錯誤官員們完全沒有一點責任。這表示這個政府完全沒有反省的能力和負起自己的政治與行政責任擔當,更難祈望會作出有效和認真改進司機勞工的處境,我們似乎只能等待下一次嚴重的車禍出現了!)


**本文是為鵝湖月刊第501(2017/3)寫的鵝湖論壇,頁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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